FINALLY:逆向思維 便能擁有100倍的快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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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Chorus、JPG、Fatman和M.I.C.組成的搞笑男子偶像團體FINALLY,近日推出第二首新歌《樓下的貓》,以流浪貓比喻愛情裡的兵,令人不禁想起古巨基20年前推出的《愛與誠》,一句「別再做情人 做隻貓做隻狗不做情人」唱得街知巷聞。來自小薯茄的四人一直負責全方位搞笑,認為做貓確實大有優勢,流浪貓可以被多個途人寵幸,猶如一個兵仔,只要心態夠闊都可以服侍100個女神,逆向思維,便能擁有100倍的快樂。
樓下的貓:你都有你的發光位
基本上,與四人訪問,猶如聽著熟絡的中學同學口沫橫飛,抓著幾個意念便能即席講棟篤笑。為免大家認不出他們的藝名,我還是回歸他們的本名稱呼他們。程人富作為第一隊長亦是組合的唱歌擔當,先作頭炮談談新歌《樓下的貓》:「這首歌是以流浪貓比喻愛情。」他形容,女神經過摸一摸流浪貓,但回家便有真正的主子要照料,好像做兵永遠追不到女神,但FINALLY卻希望用全新角度詮釋:「但是,轉念一想,Catherine經過給你食物,Kaka經過又餵你,轉過頭翠絲又來,你一日可以得到100粒零食。相比之下,一隻家貓可能只有3粒零食。」FINALLY便是經常提供意想不到、又得啖笑的視覺看世界,第三隊長兼面積擔當的肥蚊亦補充:
「想各位欣賞自己,不要將自己看得那麼低,就算做兵都好,你都有你的發光位。」
是樂觀還是搞笑:Why Not Both?
充當隊員和顏值擔當朱Mic則打趣道,新歌也不完全是關於愛情,其實都是想寫給忠粉。事緣是,有一次他們參與一個很大型的音樂頒獎典禮,見其他人不停叫嗌別的偶像名字,他們便亂入和揮手:「我們是FINALLY!」誰知那堆粉絲真的起哄和應,大嗌FINALLY的名字。「後來,他們的偶像上台時,那些粉絲便乖乖回去支持。但是不要緊,就像流浪貓最多粒零食,我擁有的粉絲最多!」所有人的粉絲都是你們的?「沒錯,粉絲共享計劃。」有時也分不清FINALLY是樂觀還是搞笑,or why not both?
FINALLY 談「沉船」:骨子裡都有點哲學細胞
從情歌引伸到愛情觀,如今世代不談戀愛多講「沉船」,問他們怎樣看這種年輕人的愛情觀,第二隊長阿J隨即上網查字典:「我剛剛找到『沉船』這個詞,出自十幾年前左右,本來用於妓女上,如果一個嫖客去找性工作者,他喜歡了這個性工作者,這便叫做『沉船』。」他續說,現在則是,單方面愛上一個人,便叫沉船,其實則叫單戀。「一個嫖客愛上妓女,你買一個服務,是不應該跟對方有深一層的情感關係,如果這是沉船,沉船便是,在一段關係裡,你愛上一個不應該愛的人,或者你愛上一個得不到的人。」程人富如是解釋,「這些不要得,哈哈哈。」明顯正人君子並且預備結婚的他立即笑著補充。朱mic則覺得,沉船的「不應該」都隨著時代而有所轉變,「之前的不應該,可能是受社會規範,但現在的不應該,反而較輕微,怕有機會受傷或被人玩。」阿J接口:「我覺得,單戀不是一個問題,但你順著對方,卑躬屈膝,甚至沒有了自己的發光位,那可能就像富哥剛才所說的『不應該』。」
程人富回應道:「其實都有點似做兵。我聽一個樂壇前輩說,女生不是靠追回來,是吸引回來。」阿J立即揶揄他:「那你吸了多少個?」程人富反應夠快,答案指向剛剛求婚的未婚妻:「我吸了一個,然後沒吸了,12年前。」朱Mic忽爾道:「我們怎樣用這個來做題材呢......」程人富窒一窒他:「都不是問這個問題。」朱Mic:「我是想說,大家在一段愛情上,不應該做那個追著花朵的蝴蝶,而是應該做興建花園的農夫。」眾嘩然並大笑:「我們生活是想不到這個境界的。」FINALLY扭來扭去最想惹人發笑帶給人歡樂,其實骨子裡都有點哲學細胞。
以下是各人令人聽得忍俊不禁的妙問妙答。
眾所周知,與女朋友拍拖12年的程人富剛剛求婚成功,不日成婚,問到他覺得有甚麼婚禮一定要出現?
肥蚊搶答:「新娘。」
阿J:「麻將。」
那,FINALLY其餘三子呢?
肥蚊:「我們三個不出現都沒所謂。」
程人富:「他們三個最好不要出現。」
阿J:「我人到禮不到。」
程人富:「他們三個一定要出現的,因為婚禮一定要出現的,是唱一首《阿牛》。」
(詳情請觀看《FINALLY嚟啦第四集》)FINALLY曾獲邀請往婚禮演唱,他們決定唱內容說要搶新娘的《阿牛》,然後將歌詞改成「歡迎光臨」。「我覺得FINALLY去到哪裡都會有意頭,終於結婚啦,說出來感覺不錯!」程人富半認真半說笑道。
能夠維持12年的愛情長跑,程人富表示從來不吵架,不禁好奇他們有甚麼秘訣?
朱Mic「不說話便不會吵架。」
阿J:「不吵架但打架。」
肥蚊:「不吵架但被人罵,因為吵架要雙方的。」
阿J:「不還拖。」
程人富:「只被人罵便不是吵架。」
程人富:(進入認真mode):「有點老土,就是相敬如賓。」
肥蚊:「喂,講一些juicy點的。」
程人富:「你們不懂,所以沒有12年。」
問:「大家見富哥這麼甜蜜,會羨慕嗎?」
阿J:「最近聽到一些朋友分享,說一個結婚的checklist,覺得一個女仔,二十多歲,該結婚了。聽她說,她根本知道自己不喜歡那個人,只不過經濟能力上可以一起供樓,便結了。這件事令我想問,結婚是否一個checklist? 責任是否在層樓上,而不是愛情上?」
程人富:「看今年的樓市,就不太建議了。」
阿J:「對,樓市已經過了頂。」
肥蚊:「還有年紀,還有些人因為年紀而結婚,想趕30歲前結婚,你這麼趕幹嗎?盈盈樂樂也可以這麼老才生仔。」
程人富:「牠們有整個海洋公園來照顧BB,但你沒有。」(眾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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